设定静帧
最多可以将 20 个静帧添加为书签,并在它们之间切换。
- 若要为特定视图设定快照,请按住 Ctrl 键并按 0 到 9 之间的某个数字键(或者按住 Ctrl+Alt 并按某个数字键)。
- 若要转到其中一个设定的快照,请按其相应数字键或 Alt+数字。
以全屏方式查看场景
- 选择“视图”>“全屏”(或按 F9)。
- 若要退出全屏模式,请再次按 F9 键,或按 Esc 键。
从窗口中删除边框和菜单栏
- 选择“视图”>“无边界窗口”(或按 Ctrl+F9)。
- 若要再次显示边框和菜单栏,请按 Ctrl+F9 或按 Esc 键。
用一个或多个对象填充显示
- 选择要关注的对象。
- 选择“视图”>“布满视图”(或按 Ctrl+F)。
用场景中的所有对象填充显示
- 确保未选择任何对象。
- 选择“视图”>“布满视图”(或按 Ctrl+F)。
返回到主视图
- 按 Home 键,或选择“视图”>“转至主视图”。
主视图有助于重新确定您自己的方向。
注意
若要将主视图更改为当前视图,请选择“视图”>“设定主视图”或按 Ctrl+Home。
返回到上一视图
- 选择“视图”>“上一视图”(或按 Alt+左箭头)。
场景将还原到上次查看的视图。
调整提示信息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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