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创建“空气”(Air)场。请参见使用空气场。
将“空气场”(Air Field)属性设定为与由移动对象中断和牵引的空气的运动近似的默认设置。除非空气场正在移动,否则尾迹的默认设置不影响对象。
可以对空气场或拥有该空气场的对象的运动设置动画,也可以将移动对象设置为空气场的父对象(请参见示例:创建移动对象的空气尾迹)。如果需要具有静态空气场的尾迹的效果,请将速度设定为大于 0 的值。
设定场强度随着与受影响对象之间距离的增加而减小的程度。更改速率与距离成指数关系;“衰减”(Attenuation)是指数。如果将“衰减”(Attenuation)设定为 0,力将随着距离的变化保持不变。负数无效。
当对象与场之间的距离接近“最大距离”(Max Distance)时,空气场的强度会急剧下降到零。有关“衰减”(Attenuation)随着距离的变化如何影响场强度的图形表示,请参见使用工作区操纵器设定场属性。
如果禁用“仅组件”(Component Only),空气场会应用使受影响对象的速度与空气场的速度匹配所需的任何力。
如果启用“仅组件”(Component Only),空气场仅在其“方向”(Direction)、“速度”(Speed)和“继承速度”(Inherit Velocity)属性的组合所指定的方向应用力。此外,不应用任何力来降低对象沿该方向的速度;仅应用力来提高速度。
只有移动速度比空气场慢的对象会受到影响。移动速度比空气场快的对象将继续以该速度移动。
在启用“尾迹”(Wake)按钮时,将启用“仅组件”(Component Only)。仅当“继承速度”(Inherit Velocity)具有非零值时,该选项才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