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指定的源对象替换场景中的一个或多个对象。选择要替换的对象以及要用作源对象的对象。源对象必须是选择中的最后一个对象。
复制的属性是从被替换的原始对象复制到新对象的。
-
-
将属性从被替换的原始对象复制到新对象。默认设置为启用。
-
-
将属性从被替换的原始对象复制到新对象。默认设置为启用。
指定如何创建新对象。可以选择、或。
-
-
新对象是源对象的复制品,具有自己单独的形状节点。这是默认设置。
-
-
新对象是指定源对象的实例,且共享一个形状节点。当启用时,新对象是源对象的实例,且共享其形状节点。
-
-
只有源对象是引用时才使用此选项。新对象也将是引用。否则,请使用或选项来将对象替换为被引用的源对象。
注意
如果尝试使用一个引用替换两个或多个对象,将无法执行操作。
-
-
默认情况下会保持源对象。如果要自动删除源对象,请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