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录中显示
添加到收藏夹
主页: Autodesk Showcase 2013 帮助
共享
添加重点照明
添加重点照明
修改重点照明
添加重点照明
>
创建重点照明
选择要照亮的对象。
按
L
键(或选择“外观”>“重点照明”
)以打开“重点照明”界面。
单击“创建”
按钮,然后选择“选择性聚光灯”
(圆锥形平行光)或“选择性点光源”
(球形光源)。
此时将创建一个具有默认特性的重点照明,并会基于当前视图自动放置在被照亮的对象的右上方。
重点照明在场景中是由一个称为“夹点”的三维图标表示的,该图标代表创建的光源的类型。夹点显示重点照明的位置和方向,且可以像选择场景中的其他对象那样选择夹点来进行编辑和变换。
请参见
修改照明
“光源特性”对话框